本报苏州4月8日专电(记者朱金龙)国家环保部、商务部、科技部日前发出通知,批准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同时批准的还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今年3月,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行了现场验收,认为3家单位完成了规划设定的阶段目标和任务,基本条件和主要指标达到了国家《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要求。